湘体群字〔2015〕26号
湖南省体育局
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三届武术大赛暨湖南省武术传统门派拳种精英赛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武术运动的发展,更好地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定于2015年11月在株洲市、娄底新化县两地举办湖南省第三届武术大赛暨湖南省武术传统门派拳种精英赛。请各单位按照《竞赛规程》要求,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1.湖南省第三届武术大赛套路项目竞赛规程
2.湖南省第三届武术大赛散打项目竞赛规程
3.湖南省武术传统门派拳种精英赛竞赛规程
4.报名表
5.安全责任声明书
湖南省体育局
2015年9月23日
附件1:湖南省第三届武术大赛套路项目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武术协会
株洲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协办单位
株洲市武术协会
四、日期、地点
11月20—22日,株洲市
五、参赛单位
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各校园武术段位制试点单位、各团体会员单位(各武术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武术馆校、俱乐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武术组织均可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一)自选拳术类项目:长拳、南拳、太极拳(限报一项)
(二)自选短器械项目:刀术、剑术、太极剑、南刀(限报一项)
(三)自选长器械项目(不含太极器械类):枪术、棍术、南棍(限报一项)
(四)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
(五)长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均为第一套国际竞赛套路)、南拳、南刀、南棍(均为规定套路)
(六)段位拳对练(男女不做要求)
(七)集体项目:武术健身操《千字文》、《弟子规》或《三字经》任选一套。
七、参赛办法
(一)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每名参赛运动员可报2个单项(对练、集体项目除外)。
(三)对练项目每参赛单位限报一对;集体项目每参赛单位限报一队(8人或8人以上)。
(四)集体项目在开幕式上进行。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段位对练采用《中国武术段位制评分标准》。
(二)套路比赛时间
1.自选项目均为1分10秒(自选太极拳、太极剑为3—4分钟)。
2.规定套路无时间规定;段位对练无时间规定。
3.集体项目3分钟内,须配乐(自备CD光盘)。
(三)运动员选报A级难度(平衡、腿法、跳跃和跌扑类)最多选报3种不同类别的5个A级难度动作。
(四)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和动作难度加连接难度不得超过两次,超出规定者,按前两次计算难度分,抛接动作只计算一次。
(五)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儿童组:12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12岁至17岁(2003年12月31日-1998年1月1日)。
青年组:18岁至39岁(1997年12月31日-1976年1月1日)。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设套路团体奖,录取前六名,颁发牌匾。
(二)单项比赛按项目、组别、男女分别录取名次。
(三)各项目录取前6名,不足6人(含6人)减一录取;各项目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证书。
(四)段位拳对练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项目、组别、段位级别分别录取前6名,不足6人(含6人)减一录取;各项目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证书。
(五)集体项目:设一等奖(占参赛队伍数量20%)、二等奖(占参赛队伍数量40%)、三等奖(占参赛队伍数量40%),颁发匾牌和证书。
(六)所有项目个人前6名积分如下:7、5、4、3、2、1,每队总分为团体总分。
(七)所有项目个人第一名,均入选《湖南武状元榜》。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日—10月30日。
2.报名要求:请参赛队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表须用A4纸打印),并连同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后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邮寄至湖南省武术协会,任缺一项,不得参赛,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524976717@qq.com邮箱。
3.报名结束后,各队参赛运动员名单不得再更换,逾期报名不予编排。
4.报名表可在湖南省武术协会官方网站www.hnswx.cn下载。
(二)报到
1.各代表队请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2.裁判员请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逾期报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且费用自理。
3.裁判长、编排长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裁判员的选派
总裁判长、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由湖南省武术协会抽调选派。
十二、其他
(一)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三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二)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三)套路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服装(服装、器械自备)。
(四)各代表队必须于报到时交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赛。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比赛项目、组别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赛前1天向大会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还需缴纳改项费100元人民币。
(六)各代表队必须严格遵守赛会纪律,按要求派人参加组委会、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七)各代表队开幕式当天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候场区,准时参加开幕式,其他非参赛运动员一律到观众席就坐。
(八)本规程内容由湖南省第三届武术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湖南省第三届武术大赛散打项目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武术协会
新化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长沙原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东方文武学校
新化县梅山传统武术协会
四、竞赛日期、地点
2015年11月26—28日,新化县体育中心
五、参赛单位
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各团体会员单位(各武术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武术馆校、俱乐部,大专院校等武术组织均可组队参赛。
六、参赛组别
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组
七、竞赛项目
(一)男子成年组:48、52、56、60、65、70、75、80、80以上公斤级
(二)男子青年组:48、52、56、60、65、70、75、80、80以上公斤级
(三)女子青年组:48、52、56、60以上公斤级(60公斤级)
(四)男子少年组:36、40、44、48、52、56、60、64、68公斤级
八、参赛办法
(一)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3人。
(二)一个代表队每个级别可报1至4人。
(三)一个级别报名、资格审查后不足三人的组委会将自动取消本组、本级别的比赛(三人除外)。
(四)承办单位可单独组一支参赛队伍参赛。
(五)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省在籍的常住人口,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报名参赛依据。
(六)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15天内的体检合格证明(必须有脑电图、心电图测试合格表)并缴纳个人保险后方能参加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2年审定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二)年龄组别
成年组:19—35岁(1996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
青年组:16—18岁(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少年组:13—15岁(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设团体奖,录取前六名,颁发匾牌。
(二)按组别、级别分别录取前六名。
(三)各级别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证书。
(四)散打总冠军评奖办法:
1.散打比赛奖励男子成年组、青年组轻量级(48~56公斤)、中量级(60~70公斤)、重量级(75~80公斤以上)每三个级别设一个总冠军,女子组设一个总冠军(不分年龄、体重)。
2.少年组不设总冠军。
3.总冠军奖金:1000元人民币。
(五)所有级别个人前6名积分如下:7、5、4、3、2、1,每队每个级别的积分总和为团体总分。
十一、报名、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日—10月30日。
2.报名要求:请参赛队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表须用A4纸打印),并连同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后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邮寄至湖南省武术协会,任缺一项,不得参赛,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524976717@qq.com邮箱。
3.报名结束后,各队参赛运动员名单不得再更换,逾期报名不予编排。
4.报名表可在湖南省武术协会官方网站www.hnswx.cn下载。
(二)报到
1.各代表队请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2.裁判员请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逾期报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且费用自理。
3.裁判长、编排长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十二、裁判员的选派
总裁判长、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由湖南省武术协会裁抽调选派。
十三、其他
(一)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三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二)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三)按《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申诉办法执行。申诉报告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
(四)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轮(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申诉报告(附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本项目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比赛结束后调查处理。
(五)不受理口头申诉。
(六)送交申诉报告的同时须交申诉费,申诉费每人/次10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不得重复申诉。
(七)本次散打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八)运动员赛前一天称量体重(体重与报名的级别的体重不符不予参加比赛),然后抽签进行编排。本次比赛一次称重。(同一参赛单位同一级别不论空、不调签号)。
(九)运动员比赛使用的护具与服装必须符合规则和有关规定,否则不予参赛。
(十)运动员自备2套比赛服装(红色、蓝色各1套)
(十一)运动员自备护齿、护裆、护脚背。比赛拳套、护具由组委会提供。
(十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病,组委会将积极协助代表队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各代表队自理。
(十三)各代表队必须于报到时交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赛。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各代表队必须严格遵守赛会纪律,按要求派人参加组委会、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十五)各代表队开幕式当天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候场区,准时参加开幕式,其他非参赛运动员一律到观众席就坐。
(十六)本规程内容由湖南省第三届武术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湖南省武术传统门派拳种精英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武术协会
株洲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协办单位
株洲市武术协会
四、日期、地点
11月20—22日,株洲市
五、参赛单位
各武术传统门派拳种研究会
六、竞赛项目
(一)门派拳种类:杜心五自然门、万籁声自然门原式太极拳、太空门、巫家拳、南县南少林巫家拳、梅山拳、八拳、埃山子午棍、岩鹰拳、汇宗拳、李书文八极拳、截拳道、大成拳、龟牛拳、黑虎查拳、太乙游龙拳、七星拳、杨氏太极拳、陈氏太极拳、武当松溪派内家拳、八卦掌、天门拳、张家界鬼谷神功、南岳衡山派、祁东拳、气拳道、百花拳、鹰爪拳、瑶族盘王拳、意拳、瑶族盘王武术、梅花拳、洪熙长拳、虎鹤拳、虎拳、武当三丰派内家拳、武当龙门派内家拳、梅山太极拳、陈式太极拳(功夫架)、吴(鉴泉)式太极拳、陈照森太极拳、东安拳、长扣拳、武当赵堡太极拳、李家拳
(二)传统拳术类:
一类:形意、八卦、八极;
二类:通臂、劈挂、翻子;
三类:地躺拳、象形拳;
四类: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
(三)太极拳、剑类: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24式、42式拳剑等。
(四)传统器械
1.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太极剑、太极刀等。
2.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铁尺等。
3.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等。
(五)健身气功类(健身功法):五禽戏、六字诀、易筋经、八段锦。
(六)对练类:男子对练、女子对练、男女混合对练(对练人数不超三人)。
(七)集体项目:内容以拳术、器械或健身气功为主要体现形式。
(八)太极拳揉手(推手)
级别:
男子组:32—35公斤级;36—39公斤级;40—43公斤级;44—47公斤级;48—51公斤级;52—55公斤级;56—59公斤级;60—63公斤级;64—67公斤级;68—71公斤级;72—75公斤级;76—79公斤级;80—83公斤级;84—87公斤级;88—91公斤级。
女子组:30—33公斤级;34—37公斤级;38—41公斤级;42—45公斤级;46—49公斤级;50—53公斤级;54—57公斤级;58—61公斤级;62—65公斤级;66—69公斤级;70—73公斤级。
七、参赛办法
(一)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每名参赛运动员可报2个单项(对练、集体项目除外)。
(三)对练项目每参赛单位限报一对;集体项目每参赛单位限报一队(8人或8人以上)。
(四)集体项目在开幕式上进行。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太极拳揉手(推手)采用《湖南省太极拳揉手(推手)竞赛规则》(试行)及相关补充规定进行比赛,赛制采用单败淘汰制。
(二)套路比赛时间
1.传统套路不少于1分钟(太极拳3—4分钟、太极剑3分钟内)。
2.规定套路太极拳5—6分钟,太极剑3—4分钟。
3.集体项目5分钟内,须配乐(自备CD光盘)。
4.对练套路不少于50秒。
(三)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儿童组:12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12岁至17岁(2003年12月31日—1998年1月1日)。
青年组:18岁至39岁(1997年12月31日—1976年1月1日)。
中年组:40岁至59岁(1975年12月31日—1956年1月1日)。
老年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6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设套路团体奖,录取前六名,颁发牌匾。
(二)单项比赛按项目、组别、男女分别录取名次。
(三)各项目录取前6名,不足6人(含6人)减一录取;不足3人的项目,按照年龄、性别编排到类似项目进行比赛。各项目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证书。
(四)同一组别有6人参赛的项目单独录取名次。
(五)集体项目:设一等奖(占参赛队伍数量20%)、二等奖(占参赛队伍数量40%)、三等奖(占参赛队伍数量40%),颁发匾牌和证书。
(六)所有项目个人前6名积分如下:7、5、4、3、2、1,每队总分为团体总分。
(七)所有项目个人第一名,均入选《湖南武状元榜》。
(八)设武德奖、武术发展贡献奖、优秀组织奖。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九)闭幕式武术名家展演
1.凡在中老年组单项参赛人数达(含)15人的项目中,获得第一名的运动员,经组委会审定可参加武术名家展演。
2.省武术协会团体会员单位有推荐一人参加资格,经组委会审定后可参加武术名家展演。
3.经组委会审定,湖南省武术传统门派拳种传承人可参加武术名家展演。
十、报名、报到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日—10月30日。
2.报名要求:请参赛队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表须用A4纸打印),并连同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后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邮寄至湖南省武术协会,任缺一项,不得参赛,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524976717@qq.com邮箱。
3.报名结束后,各队参赛运动员名单不得再更换,逾期报名不予编排。
4.报名表可在湖南省武术协会官方网站www.hnswx.cn下载。
(二)报到
1.各代表队请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2.裁判员请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逾期报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且费用自理。
3.裁判长、编排长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大赛组委会设湖南省武术协会(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1号,省人民体育场内)
联系人:瞿才学 15802537187
李 静 15874992232
刘 胜 15773311333
潘双莲 18670301226
十一、费用
(一)会务费:350元/人(赛会赠送武术训练服装一套)。
(二)报名时需将会务费汇入组委会。
户名:湖南省武术协会
帐号:800172723809015
开户行:长沙银行营业部
(四)参赛队往返交通、食宿费自理。
十二、裁判员的选派
总裁判长、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由湖南省武术协会抽调选派。
十三、其他
(一)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三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二)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三)套路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服装、器械自备)。
(四)各代表队必须于报到时交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赛。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比赛项目、组别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赛前1天向大会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还需缴纳改项费100元人民币。
(六)各代表队必须严格遵守赛会纪律,按要求派人参加组委会、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七)各代表队开幕式当天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候场区,准时参加开幕式,其他非参赛运动员一律到观众席就坐。
(八)本规程内容由湖南省武术传统门派拳种精英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下载:报名表及安全责任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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